沈冰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,她气愤说道:“怎么可能?红枣怎会有毒,谁知道他是吃什么死的,这是敲诈!”
沈凝问小海:“报官了吗?”
“人是刚刚死的,他们家的人也刚来一会儿,估摸着还没有报官。”小海说道。
沈凝:“不管那人究竟是怎么死的,但凡不是病死老死,那都要报官,小海,你去报官。”
小海答应着,飞奔而去。
沈凝对沈冰说道:“走,咱们过去看看。”
听到沈凝这样说,沈冰立刻有了主心骨,跟着沈凝一起下了马车。
她们的装扮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,若是往常,走在闹市之中一定会惹人注目,可是今天,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干货铺子里,吴春芳和蔡英护着她们挤进人群,也没有引起注意。
沈凝:闲着也是闲着,这事我管定了
只见干货铺子的门口,躺着一具尸体,尸体上盖着麻布,一老两小更哭得死去活来。
另有两男一女,更将金掌柜围在中间,正在找金掌柜讨要说法。
沈凝的目光落在那具尸体上,尸体上面坐着一只灰心鬼,正一脸愤怒地看着正在争吵的几个人。
沈凝来了兴趣,小海说过,这个人刚刚死,对,是一大早来过,吃了红枣,回去的路上毒发而亡。
而现在也还是上午,粗略一算,这个人死了还不到一个时辰。
很多志怪故事里,都有鬼死后报仇,比如一个人被杀死了,咽气之后立刻就化为厉鬼,扑到凶手身上报仇雪恨。
其实这都是胡说八道。
人死后,魂魄离体,然而这个时候,魂魄是没有意识的,这个时间可长可短,最短也要两三个时辰,也就是说,在这两三个时辰之内,根本不可能会化为厉鬼的事,也不可能会像眼前这只灰影一样,恨不能扑过去一起打架。
这个人,不是刚刚死的。
沈凝压低声音对吴春芳说道:“你去打听打听,这家人是什么来历,家里都有什么人。”
论起打听这些事,吴春芳不输给衙门里的差爷。
果然,小海去报官还没有回来,吴春芳便打听出来了。
这家人姓苟,苟且的苟。
苟家不是本地人,十年前逃难来到白凤城,当时户部拨了银子,让白凤城负责安置难民,苟家便在白凤城住了下来。
苟老娘有一儿一女,儿子就是刚刚死的那位,名叫苟大有,女儿就是正在和金掌柜吵架的那个,她叫苟金花,和苟金花一起的两个男子,一个是苟金花的丈夫侯胜,另一个是侯胜的弟弟侯旺。
苟家刚开始是住在城外的流民场,后来苟金花嫁给了侯胜,侯胜哥俩都是泼皮无赖,苟家有了侯胜兄弟做靠山,没过多久,便以很便宜的价格,在白凤城里半买半抢了一处小宅子,从此便扎下根来。
苟大有是个老实人,他在码头上做苦力,赚的都是辛苦钱,苟大有的老婆据说是逃难路上病死了,留下这一儿一女。
三年前,苟大有在码头上干活时,被重物砸到,受了伤,伤好以后,他也留下病根,从那以后,就干不了重活,每天便在家里编筐贴补家用。
苟老娘是个厉害人,以前苟大有能赚钱,不要小看码头上的那些苦力,白凤城是大埠,苦力们有漕帮罩着,工钱现结,一个子都不少,正不会没有活干,只要有力气,就不会少赚。
也就是说,以前苟大有一个人能养老娘和两个孩子,还能贴补妹妹苟金花。
可是现在,他的收入只能依靠编筐,即使两个孩子帮着编,父子三人一天也只能赚十几文钱,或许在乡下已经够用了,但这是在白凤城,十几文钱都不够一家四口填饱肚子,想吃肉都不行。
于是,苟家每天都能传来苟老娘打骂儿子和孙子孙女的声音,苟大有原本铁塔般的汉子,现在瘦成一把骨头,还总是被苟老娘拿鞋底子抽。
侯胜是个混子,吃喝嫖赌五毒俱全,苟金花的日子不好过,侯胜不往家里拿钱,苟金花没钱吃饭,就回娘家拿钱拿米,可那是以前,现在苟大有赚不来钱了,苟金花回娘家拿不到钱,自是不高兴,她倒是不敢打哥哥哥,但却对两个孩子动手打骂。
苟大有的女儿十三了,长得瘦瘦小小,看上去像十岁的,就这样,苟金花这个当姑姑的,也要打起侄女的主意。
吴春芳咬牙切齿:“我听人说,苟金花都给侄女说好人家了,就是钟楼胡同张家那个大傻子,我见过张大傻子,快四十了,整天拖着大鼻涕,别提多恶心了。”
沈凝眯起眼睛,干货铺子的红枣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,可是以苟大有一天十几分钱的收入,也是买不起的。
苟大有一大早就来铺子,就是为了尝几颗红枣,然后被毒死?
沈天师来了兴趣,别说这铺子是二太太的,哪怕是个陌生人的,和沈家没有半点关系,沈天师也想掺合掺合,这件事,她管定了。
正在这时,小海领着衙门的人一起来了。
小海是沈家人,他身上有沈家的牌子,沈大老爷本身就是致仕官员,这个面子衙门是要给的,因此,虽然报案的只是一个小厮,但是通判大人带着仵作亲自来了。
通判大人现在虽然是在府衙里办事,但他却是从县衙开始一步步升上来的,在县衙时,他对街上的那些泼皮无赖个个眼熟,因此,看到把金掌柜围在中间,咄咄逼人的侯家兄弟,通判大人冷声喝道:“侯胜侯旺,你们几天没进号子,皮痒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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