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那时,他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死了,他不知所措,也不知自己要去何处,好在井里的那只鬼并没有欺负他,也没有赶他走,任由他趴在这里。
沈凝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,家里还有什么人?”
小鬼扁扁嘴,带着哭腔说道:“我叫王小成,我爹娘早就不在了,我跟着祖父长大,去年祖父也去世了,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了。”
原来是个孤儿。
在那个火场里并没有他的亲人,可是他死了却还想去救火,这个小孩有着一颗侠义心肠。
沈凝说道:“你先跟我走,晚上我送你去地府入轮回。”
王小成眼睛亮了:“姐姐,那我是不是能见到祖父,爹爹和阿娘了?他们也在地府吧,我们一家要团聚了吗?”
谁知道他们还在不在地府,说不定已经投胎了。
沈凝没有给他希望,希望越大,失望也会越大,最好的办法,就是不要让他抱着希望。
“他们或许已经投胎,你进地府也是要投胎的,或是你们有缘,来世还会遇到,说不定还能成为一家人。”
王小成咧开小嘴,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:“我想他们,来世我还要做他们的孩子,姐姐,我能的,是吧?”
沈凝点点头:“是,一定可以。”
上了望乡台,喝了孟婆汤,他便会忘记前尘往事,来世如何,谁知道呢?
王小成欢欢喜喜钻进魂瓶,进去之前,对沈凝说道:“姐姐,这个井里的哥哥是个好人,昨天是他庇护了我,好多人来打水救火,哥哥也没有吓唬他们,有个大叔的水桶掉进井里,还是哥哥给拿上来的呢,姐姐,你也送哥哥去和他的家人团聚吧。”
沈凝微笑:“好,我问问他。”
她将王小成收进魂瓶,便探身向井中看去,见贴着井壁站着一个少年,看到少年的脸,沈凝怔住,这位可也太面熟了。
少年脸色苍白,身体也过于单薄瘦弱,可是却生得极为清秀。
更让沈凝吃惊的是,这竟然是一个生魂。
所谓生魂,便是活人的魂魄,他的本体还活着,没有死,只是不知因为什么原因,他的魂魄从身体里分离出来,飘零到了此处。
之所以沈凝看他面熟,是因为这个人这张脸,昨天晚上她刚刚见过。
这人,便是在桃林中见到的庆王爷。
只是他远比庆王爷要瘦弱,且,由于魂魄离开本体太久,现在已经变得非常虚弱。
他看到沈凝,吃惊地说道:“你是活人吗?你能看到我?”
沈凝点头,二话不说,就把他收进魂瓶。
魂瓶里传来王小成惊喜的声音:“哥哥,你也进来了?哥哥别害怕,这位姐姐是个好人,她说要送我去地府轮回,来世我还能做祖父和爹娘的孩子,哥哥,你也能找到家人的,一定能!”
庆王爷的声音也和他的人一样,细声细气,带着几分虚弱,和昨晚的那位油腔滑调的少年完全不同。
“她这么厉害的吗?真好,小成,你一定能和家人团聚的,如果我也能见到母妃就好了,她找不到我,一定很伤心,母妃本就身体不好”
声音越来越小,渐渐被抽噎声取代。
找到了王小成的魂魄,火场的事便告一段落。
沈凝回到府里,家里人都在谈论城西的这场大火,老太太也已经知道,她和胡巧巧昨天半夜从外面回来,还带回来两个小孩。
“你给祖母说实话,昨天你是不是去了城西?”
沈二老爷也是刚从外面回来,惊讶地看着沈凝:“我听人说,老天爷派了两位仙女过来救人,救出了很多人,那两位仙女就是你和胡姑娘,是不是?”
他就是庆王爷
沈凝没有否认:“是我们两人,不过”
话音未落,沈二老爷便激动得热泪盈眶:“好侄女,你们太好了,我替城西的百姓谢谢你。”
老太太横了二儿子一眼:“别光动嘴皮子,还比不上两个孩子,你不是有钱吗?你拿出一笔钱,安顿那些无家可归的可怜人。”
沈二老爷连连称是,只是他一介白身,沈大老爷虽有官职,可官职也不高,在京城实在不算什么,善事能做,可却不能大张旗鼓去做,否则那就是抢了别人的风头。
沈二老爷沉思着出去。
老太太立刻来了精神,拉着沈凝说道:“你快和祖母说说,昨天究竟是怎么回事?”
沈凝连忙叫来胡巧巧,把胡巧巧往老太太面前一推:“让她说。”
老太太一看就乐了,胡巧巧可是个会讨人喜欢的好狐仙啊。
老太太和钱妈妈拉着胡巧巧问这问那,沈凝呼出一口气,她还有事情要办。
她把那两个孩子叫过来,两个孩子姐姐叫阿秀,弟弟叫阿明,父母死后,他们在这世上就没有亲人了。
孩子太小,还是要读书的,沈家能养活他们,也能供他们读书,但是家里地方小,人又太多,两个孩子很是局促,沈凝想了想,让小海给谷雨送信,约了霍明睿老地方见面。
霍明睿没有想到,沈凝会主动约他,他特意跑回府去沐浴更衣,他今天去过诏狱,他在诏狱里待得久了,早就适应,可是第一次去诏狱的人,却都认为诏狱里有一股难闻的味道,所以霍明睿担心自己身上也有味儿,用香胰子洗完澡,还借了府里丁婆婆家小孙子抹屁屁的松花粉洒在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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