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诗情点头:“我大伯是师大文学院的院长,专门搞诗词研究的,要不然怎么会请他当诗词比赛的评委。”
曹娟道:“怪不得你这么厉害呢,原来是家学渊博。”
杜诗情:“哎呀,别说这个了,怪没意思的,快说说明天去哪儿玩吧,晓月可答应了,只要我来,就请我吃遍你们这儿的美食。”
晓月心道,自己当时就是随口一说,谁想你真来了啊,美食的话还算简单,直接去小吃街,玩儿就麻烦了,正过年呢,哪儿都不开门啊。
发展趋势
说是出去玩也得能起来才行,曹娟本来就是个话唠,尤其关了灯,话更多,现在加入了一个杜诗情,这丫头更兴奋了,晓月记得睡着前的一刻,曹娟还在喋喋不休的吐槽杨睿,其实曹娟大概自己没感觉,她说的心事里十句有八句都跟杨睿有关,少女心思昭然若揭。
让晓月没想到的是杜诗情这样一个看上去诗情画意的女孩子,竟然也对这种男女生的八卦有兴趣,两人聊的颇为投契,晓月睡着的时候都已经快两点了,这俩肯定更晚,以至于转天,仨人都没起来。
反正过年,姥姥跟老娘也不叫她们,由着她们睡个够,等三人睡足起来,已经快中午了,因昨儿就说好去逛小吃街,便没在家吃饭,收拾好便出门了。
今儿阳光格外好,风也不大,比昨儿暖和许多,但晓月还是从自己衣柜里拿了件新的羽绒服给杜诗情,她那件毛茸茸的外套好看是好看,但真的不保暖,让她穿着那件逛一天,非冻病了不可。
杜诗情本来还有些抗拒,但见识过晓月的衣柜就不说话了,而且晓月给她拿的羽绒服,样式虽简单穿上却非常好看,还是她喜欢的白色,跟她的裙子靴子很搭,最重要晓月跟曹娟两人穿的也是羽绒服,跟她身上这件差不多,只是颜色不一样,曹娟是粉红色,晓月是浅蓝,下面搭的牛仔裤,也很好看,还有围脖帽子手套,全副武装。
大年初五街上没什么人,三人出了福顺街做公交车,到少年宫站下车,小吃街就在少年宫后面。
晓月拟定的路线是,在小吃街把中午饭解决,然后从小吃街逛到文化街,在文化街消磨一下午,晚上去薇姐的西餐厅解决晚饭,毕竟大年初五营业的,只有薇姐的西餐厅,而且杜诗情远来是客,总要请人家吃顿差不多的,小吃显得太没诚意。
曹娟是个非常好的导游,一路上给杜诗情介绍周围的名人故居,每一栋小洋楼都有它的故事,曾经那些鲜活的人物,美丽凄婉的故事随着岁月沿革隐没在历史长河中,只余荒芜的庭院跟斑驳的外墙。
杜诗情果然是个文学少女,听了曹娟一番声情并茂的介绍之后,幽幽叹道:“眼看他起朱楼,眼看他宴宾客,眼看他楼塌了。”
曹娟挠挠头:“好容易诗词比赛结束,怎么又背起诗了。”
杜诗情道:“这可不是诗,是桃花扇里的唱词。”
曹娟:“反正都差不多,前面就是小吃街了,咱们快点儿,这一次我要从街头吃到街尾。”拖着两人跑了过去。
小吃街很长,种类繁多,曹娟眼大肚子小,发誓要从街头吃到街尾,但吃到第三个摊子就吃不动了,晓月买了热梨汤三人拿着,一边喝一边往文化街走,顺便消食。
文化街有许多民俗特色的店铺,就指望着过年赚钱呢,还有一些卖小玩意儿的小摊贩也都趁过年出摊儿,因此过年反倒比平常更热闹。
晓月跟曹娟是本市人,经常来文化街并不觉有什么可逛的,但杜诗情头一次来,看什么都新鲜,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,挨家店逛,不仅逛还买,只逛了半条街,她就买了一盒泥人,两个鼻烟壶,一套毛笔,还有两个鸡毛毽子,幸亏背了书包,不然这么多东西都没地儿放。
眼瞅到了书店,曹娟往前看了看道:“音像店开着,沈大哥没回家过年吗。”
晓月摇摇头:“我也不知道,上回我来找他学吉他的时候还没过年呢。”
杜诗情:“你们说什么,难不成你们认识这家音像店的老板?”
曹娟道:“岂止认识,晓月还是这家店的股东呢。”
杜诗情一愣:“股东?”
晓月道:“就是闹着玩的,沈大哥是我的吉他老师,家里负担重便想开个音像店,本钱不够,我就跟着凑了凑。”
杜诗情:“可是你怎么来的这么多钱?”
曹娟道:“这个我知道,中考的时候晓月是全区第一,学校区里发了一大笔奖金。”
杜诗情愕然:“你用中考的奖学金投资开店?”
晓月:“反正我也用不着,与其搁着不如投资,既然都来了,进去看看吧。”
店里客人不多,晓月她们进去的时候,有两个刚结完账走了,沈涛惊讶的道:“晓月,曹娟,你们怎么来了?”说着看向陌生的杜诗情,眼中闪过疑惑。
晓月道:“她是杜诗情,临市师大附中的,过来这边玩。”
沈涛:“快坐,快坐。”挪了凳子让三人坐,曹娟跟杜诗情不坐,去看架子上的磁带,晓月坐下道:“我以为沈大哥回家过年了。”
沈涛摇摇头:“这边过年人流大,生意好,反正回家也没什么事,还不如多赚点儿钱呢。”
晓月:“如果太忙的话,可以雇个人帮忙。”
沈涛道:“说到雇人,我正有事儿找你商量呢,旁边那家食品店不干了,要不咱们也弄过来,跟这间打通,这么着店面就大了一倍出去,可以弄些cd光盘来卖,我觉得这是以后的趋势。”
晓月目光闪了闪,想不到沈涛这么有眼光,光盘cd当然是趋势,再往后随着科技发展,社会进步,网络普及之后便是数字时代,现在谁能想象到以后听歌,看电影,看书,聊天,社交,几乎所有娱乐活动,都能用一部手机搞定。
沈涛这个决定非常具有前瞻性,晓月当然不会反对:“其实沈大哥不用问我,只你想好了就做,我没有意见的。”
沈涛:“那可不成,你是咱们店的合伙人,这样的大事必须得跟你商量,而且,如果拿下旁边的门面,需要重新装修进货,今年暂时不能分红了,总要跟你交代清楚。”
晓月道:“我也用不着钱。”说着顿了顿道:“如果钱不够的话,我这儿还有。”
沈涛摇头:“不用,不用,咱们这店虽没开几个月,但也赚了不少,如果不分红的话足够装修进货了。”
说完扩店的事,三人又去旁边的古籍书店盘桓了半天,从文化街出来的时候,已经快五点了。
三人坐公交回去,下了车杜诗情还以为是回福顺街呢,不想晓月却带着她们往相反方向走,不禁道:“走错了,应该是那边。”
晓月笑眯眯的道:“你忘了我答应过你请你吃美食吗?”
杜诗情眨眼:“我还以为中午就是美食了。”
曹娟:“那就是小吃,算什么美食啊,你大老远来了,怎么也得请你吃顿西餐,我跟你说,前面就是我们这儿最好最地道的一家西餐厅,总之一会儿到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杜诗情道:“我没吃过西餐,我们家去饭店也都是中餐,就是那种传统老字号。”
一提老字号,晓月忽然想起临市的鸭子楼,那样的老字号可不比薇姐的西餐厅便宜多少,位子恐怕更难订。
晓月昨儿给薇姐打电话订了今儿的位子,不然今儿可排不上,就看门口停的汽车就知道,肯定满座。
到了门口,杜诗情抬头看了看有些犹豫:“这里是不是太贵了?”
曹娟:“放心吧,晓月认识这里的老板,能打折。”
正说着外头的服务生看见了晓月,非常熟络的打招呼:“苏晓月你来了,薇姐昨儿就打电话了,让经理给你留位子。”说着领着三人进去。
杜诗情头一次来这种西餐厅,只觉这里不管装修还是服务,都透着一种格调,很高级,而且里面有一半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,从走道经过,耳边是异常纯正的外语,恍惚有种置身异国的感觉。
经理留的位子是侧面半圆形包厢,正对着前面的小舞台,舞台上有乐器,却没人表演,音箱里放着轻缓的音乐。
曹娟凑到杜诗情耳边道:“九点才有节目呢,现在咱们先吃,一会儿吃饱了正好看节目,反正离得近,晚点儿回去也没事。”
杜诗情好奇的道:“你跟晓月经常来这儿吗?”
曹娟脑袋摇的卜楞鼓一样:“这儿可火了,就算提前订也不一定能订的上,今儿我是沾了你的光。”
晓月仍点的套餐,毕竟套餐比较省心,依旧额外点了一杯冰美式,晓月喝了一口,回味着那种苦涩中的醇香,忽然觉得或许自己不是喜欢喝冰美式,而是通过这样熟悉的味道,去追忆怀念自己的前世。
杜诗情好奇的尝了一口,苦的灌下去半杯橙汁,才有所缓解,曹娟笑的不行:“这东西比中药还难喝,都不知道为什么晓月喜欢喝这个。”
杜诗情忍不住看向苏晓月,忽然觉得她跟自己认识的所有同龄人都不一样,像个迷,很神奇。
正想着忽见一个人从门口进来,杜诗情微微一愣:“那个是跟你一起比赛的男生吧,好像叫叶陌。”
叶陌?晓月回头,眼前不禁一亮,叶陌是跟薇姐来的,姑侄俩的容貌气质都太过出众,很难不引人注目,尤其叶陌,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大衣,晓月一直觉得大衣是很挑人,尤其男装,个子太矮太胖,穿上会很难看,但叶陌却很适合,或者风衣也可,总之这种长的,他穿起来便有种玉树临风的既视感,即便脸长得很少年,整体却有种不属于他年纪的内敛成熟。
令晓月忍不住感叹,十几岁就这样了,等以后长大了会不会祸国殃民啊,男人一旦好看起来,真没女人什么事。
玩什么真是问题
姑侄俩直接走了过来,晓月站起来问好兼拜年,正打算介绍杜诗情,曹娟薇姐是认识的,但不等她开口,薇姐已经笑道:“你是诗词比赛里赢了晓月的那个杜诗情对不对,昨儿在电视里看了你们的比赛转播,很精彩。”
杜诗情有些脸红,因为她知道晓月是故意输给自己的,被人一表扬,就有点儿莫名心虚,嗫嚅道:“其实晓月比我厉害。”
叶薇目光一闪:“你们俩都很优秀。”大堂经理来找薇姐,说是她请的客人到了,叶薇拍了拍晓月:“你们只管吃好玩好,今儿薇姐请客,算是给你们庆功了。”
晓月忙道:“不用,我有钱。”
叶薇拍了她的脑袋一下:“有钱就留着,将来当嫁妆。”撂下话走了。
晓月无语,薇姐是走了,叶陌却留了下来,晓月道:“你怎么来了?”
叶陌挑眉:“怎么,不欢迎我?”
晓月哪好意思说不欢迎啊,言不由衷的道:“欢迎,欢迎。”
叶陌点点头,跟杜诗情曹娟打个招呼坐了下来,晓月刚想问他需不需要点什么,叶陌已经反客为主的叫了服务员过来,要了跟她们一样的套餐吃了起来,好像他就是特意来吃饭的。
晓月问:“是薇姐跟你说我们来这儿吃饭吗?”
叶陌摇头:“姑姑什么也没说。”顿了顿才道:“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在旁边。”
晓月忍不住翻白眼,这不是一样吗。
杜诗情道:“原来这里的老板是叶陌同学的姑姑啊,那晓月你怎么叫薇姐呢,辈分弄错了。”
晓月愣了愣,真没想过辈分的问题,主要一开始并不知道薇姐是叶陌的姑姑,已经叫习惯了薇姐,再叫姑姑总觉得不对劲儿。
叶陌看了晓月一眼道:“我们各论各的。”
杜诗情眨眨眼,心道,这辈分还能各论各的吗,像她们家,就算离着老远不怎么来往的亲戚,平辈就是平辈,长辈就是长辈,决不能乱称呼。
曹娟摆摆手道:“哎呀,叫什么都一样啦,咱们还是商量商量明儿去哪儿玩吧,我可不想逛街了,今儿这一圈溜的腿儿都细了,要不咱们找个地儿玩牌吧,麻将,扑克都行。”
杜诗情摇头:“我不会打麻将,也没玩过扑克牌。”
曹娟:“那你以前都玩什么,不会天天看书吧。”
杜诗情脸微红,她的确天天看书,除了看书就是学古筝,学绘画,围棋,书法,家风使然,杜家的孩子都如此,至于玩好像真没有,尤其麻将,扑克牌这一类,家里从来没有,也没见家里人谁玩过,其实就是这次跟着大伯来找苏晓月都是破天荒的头一回。
晓月见她神色有些窘迫,略一想便明白了,杜诗情这样的家庭,肯定家教严格,而且家里都是杜教授那样的大文化人,估计家庭氛围也很严肃,没准聊天聊得都是经史子集,杜甫李白等等,真的无法想象杜教授那样的人围在桌前捉五龙胡牌的样子,太违和。
这样家庭氛围里长起来的杜诗情,能有现在这样的性格,都属于基因突变了吧,毕竟真没想到看似骄傲的杜诗情竟然跟曹娟一样喜欢八卦,这一点已经非常接地气儿了好吗,干嘛还非得会打麻将玩牌啊。
想到此,便道:“麻将跟扑克牌也没意思。”
曹娟:“那要不,玩游戏。”
晓月心道,现在的电子游戏就那几种,对于自己这种见识过vr技术的重生者来说,比扑克牌跟麻将更无趣,遂摇头:“不玩,一会儿就通关了,没劲儿。”
曹娟这才想起来,晓月玩游戏的水平,说起来也真神了,平常也没见她玩游戏,她家里甚至连游戏机都没有,以前应该也没玩过,偏偏这个没玩过的,上手奇快,几乎都能一把通关,把杨睿都佩服的五体投地,还说要拜晓月当师傅呢。
这玩游戏如果没难度,真的提不起劲儿,曹娟彻底蔫了:“可是除了这些还能玩什么,这大冬天,又是过年,总不能马路上瞎溜达吧。”
杜诗情提议:“要不明天去电视台看我大伯录节目?”
曹娟一听忙摇头:“我可不去看什么诗词比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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